加入收藏夹|联系我们
工作动态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消息报道 > 正文
第二批《辽宁省珍贵古籍名录》和“辽宁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结果公示
作者:Shechem 发布时间:2012/10/23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07]75号)精神及《<辽宁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办法》、《“辽宁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办法》规定,辽宁省文化厅组织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对各古籍收藏单位申报的古籍和申报的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1060部古籍拟入选第二批《辽宁省珍贵古籍名录》;辽宁省档案馆、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拟入选第二批“辽宁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与辽宁省文化厅联系。
辽宁省文化厅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少帅府巷48号
邮政编码:110011;
联系人:吕林;
联系电话:024-24854011。
公示截止日期2012年10月29日。
                           辽宁省文化厅
                         2012年10月23日

           省二批名录定稿.pdf
 
上一篇:我省召开第二批辽宁省珍贵古籍名录评审工作会议
下一篇:辽宁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